国网秭归县供电公司告客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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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秭归县供电公司告客户书 尊敬的电力客户:


您好!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国网秭归县供电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调整以下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共渡难关。


一、自即日起,申请变更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压器容量、合同最大需量、实际最大需量),不受“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可以在当月(期)申请下一个月(下一个计费周期)的计费方式。


二、自即日起,申请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限制,按实际暂停天数免收基本电费。其中,对2月1日以来确实没有生产的,暂停起始日期可以追溯至2月1日执行。


三、自即日起,对因抗击疫情需要扩大产能的用电企业,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结算基本电费,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实收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


四、自即日起,因疫情防控引发的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暂停、减容及其恢复等业务,实行“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先办理、后补材料”,全力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五、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医疗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国网秭归县供电公司2020年2月8日


(来源:秭归发布)

责任编辑:周陶 罗梅;值班编辑:何昭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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