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全县驻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要求,一鼓作气、乘势而上,保持攻坚态势,强化驻村责任,从严日常管理,为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压紧压实脱贫攻坚责任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脱贫攻坚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效果。
2.调整优化驻村干部队伍。结合县直单位机构改革及驻村工作实际,严格按照“硬抽人、抽硬人”和“因村派人精准”要求,对县级派驻驻村工作队进行调整优化。将贫困人口少于300人的非重点贫困村、边缘村进行力量调配,充实到46个重点贫困村和20个贫困人口超过500人的非重点贫困村,确保重难点村稳定保持3-5名驻村工作力量。对部分单位结对帮扶村与驻村人员选派村不一致的情况,进行调整优化,便于帮扶单位和驻村干部更好开展工作。
认真履行驻村工作职责
3.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坚持脱贫人口动态管理,对已脱贫人口开展普查,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做到家庭情况核实准、风险原因分析准、防范措施制定准、扶贫政策落实准、人均收支核查准、对象进出程序准。对有返贫致贫风险的户及时预警,跟进提出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户返贫和“边缘户”致贫。
4.努力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决做到“战 疫”和“战贫”两手抓、两不误,科学分析研判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为贫困群众生产复工、产业发展、农产品销售、外出务工等提供有效帮助。
5.抓好抓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认真抓好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脱贫攻坚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和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深挖根源、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整改销号,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问题整改成果,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再次发生。
6.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以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全域覆盖 全业覆盖 全员覆盖”为目标,指导所驻村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协助村“两委”科学谋划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思路,确保按期完成村集体经济三年倍增计划年度目标。参与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继续开展“村落夜话”,密切联系群众。协助所驻村深入推进“幸福村落”建设,构建“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促进建成一批“幸福村落”建设示范村。协助开展“三培养”工程,为脱贫攻坚筑牢组织基础、人才基础。
7.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乡村振兴战略思想精神实质,坚持“精准”理念,总结脱贫攻坚经验作法,加强工作调研,指导帮扶村科学规划乡村振兴工作,促进建成一批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村。
8.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总结。全面总结脱贫攻坚工作成果,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和生动案例,系统梳理驻村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效。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相关系统资料和档案资料。
严格驻村工作管理
9.强化日常管理。县、乡(镇)两级驻村办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驻村工作日常管理,严肃驻村帮扶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审批,加强日常工作检查,定期通报驻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掌握驻村干部工作状态及工作实效,确保责任不松、力度不减、监管不放。驻村工作队每半年向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10.严肃考核管理。综合运用年度驻村帮扶考核结果,将其作为驻村干部综合评价、评先表优、评聘晋级、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及时向县委推荐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对不胜任现职、违纪违规的驻村干部,不履行驻村帮扶责任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约谈、召回、更换等方式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线索。
11.加强培训提能。县、乡(镇)两级分层分类全覆盖做好驻村工作队培训提能工作,对2020年新选派驻村干部县级组织一次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驻村干部扶贫工作能力。定期召开一次扶贫工作队队长会议,确保驻村帮扶工作有序推进。
强化对驻村干部的关心关爱
12.坚持交心谈心。乡镇党委、派出单位党组(党委)进一步落实与驻村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新选派和岗位调整的驻村干部到岗前,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逐一进行谈心谈话,乡镇主要领导全年要与辖区内驻村干部全覆盖做好谈心谈话,通过交心谈心、关心关爱,切实掌握驻村干部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全力支持驻村工作。
13.做好后勤保障。派出单位和帮扶单位要按规定做好驻村干部食宿、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按要求及时落实伙食补助、驻村交通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讯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保障政策,切实从思想上、生活上、工作上解决驻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14.加强宣传推介。脱贫攻坚既要做得好,也要讲得好。各乡镇驻村办、各驻村工作队在工作中要注重宣传基层扶贫干部的典型事迹和贫困群众艰苦奋斗的感人故事,善于发现和总结驻村帮扶工作中的先进事迹,积极向上、向外推介驻村帮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各乡镇驻村办(组织办)每季度至少向“秭归党建”等县级及以上媒体报送1篇宣传信息。
(来源:秭归党建)
责任编辑:罗梅 值班编辑:何昭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