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为深入革除丧葬陋习,推进移风易俗,传承传统美德,节约土地资源,推进社会文明新风,实现乡村振兴,在殡葬活动中我们要做到:
一、遵守法律法规,推行公墓集中安葬,禁止在三沿五区建造坟墓。三沿五区指的是“沿铁路、公路、河道两侧各500米,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旅游景区景点、居民住宅区、开发区及周边500米”不乱埋滥葬,不违规占地修建坟墓,不修建大墓、住宅墓、活人墓。
二、践行移风易俗,丧事活动严格按照红白理事会标准办理,履行村规民约义务,提倡厚养薄葬,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老人在世时多敬赡养之责,多在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心,使其安享晚年,老人去世时丧事从简,控制丧事规模,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在送葬沿途抛撒冥币、燃放鞭炮,形成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
三、推行文明祭祀,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祭祀方式,不燃放烟花炮竹,不燃纸焚香,不使用不环保、不易降解的祭祀用品。鼓励采用家庭追思会、鲜花祭祀、踏青遥祭、社区公祭、植树绿化、网络祭祀等手段祭祀故人。
四、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全体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宣传文明丧葬行为,加强对亲属、朋友、身边人员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殡葬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用实际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要以推进文明丧葬为己任,在操办直系亲属的葬礼时坚持节俭简朴的原则,不大操大办,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五、推进移风易俗,实行生态殡葬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规范办理殡葬活动,我们的环境才会更加优美,自觉践行节地生态殡葬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用文明生态殡葬的实际行动保护绿水青山,共守美丽家园。
(来源:秭归发布)
责任编辑:肖飞 值班编辑:何昭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