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了“两病”不用愁,医保新政解民忧

©原创   05-09 11:55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已成为世界性流行性疾病,严重危害公众健康。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关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高血压、糖尿病的用药纳入医保报销”,第64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完善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为进一步强化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服药保障,减轻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用药负担,秭归县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关于完善我市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和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宜医保发〔2019〕17号)文件精神,在我县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医保“两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新政策。



要点须知:


01


“两病”人员是指罹患“高血压、糖尿病”,但未达到慢性病门诊评审标准的患者,在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签约医疗机构就诊方可享受报销政策。


02


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断,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并采取药物治疗的参保居民,不设起付线,一个年度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金额 800元(含)以下的,医保基金报销55,单日支付限额20元。


03


2018-2019年度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诊断为“两病”的参保患者,已完成医保系统数据维护,可直接享受待遇;后期新增的“两病”参保患者,需提供患者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和县级及以上医院规范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在县内定点医院即时申报,次月即可享受相关待遇。


(来源:秭归县医保局)

责任编辑:汪勤 值班编辑:赵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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