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人民政府关于陈家冲片区暨滨湖大道综合整治的通告

07-30 10:44  

为进一步改善陈家冲片区及滨湖大道沿线市容市貌,营造安全有序、干净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县人民政府决定对陈家冲片区(建东大道至迎宾路至三溪路)主干道及滨湖大道两侧进行综合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居民点内部环境。企事业单位、商户、住户要保持本单位建筑外立面、门面干净整洁,清理居民点内的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贴乱画、乱耕乱种等突出问题;规范停车;拆除居民点内擅自搭建的雨棚、遮阳棚、停车棚等违法构筑物。


二、规范市容秩序管理。严禁占用道路两侧公共场地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严禁在道路两侧、商铺门前堆放杂物;严禁搭建遮阳棚架、雨搭等违法建(构)筑物,对搭建的违法建(构)筑物一律拆除;对占用公共场所的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贴乱画等现象一律清理;对主干道沿线各类管线进行规范和清理;整治道路两侧门店出店经营及违规设置的广告店牌。


三、加强道路车辆管理。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严禁占用广场、人行道、机动车道等公共场所违法停放车辆。建东大道、三溪路、迎宾路、滨湖大道全路段停车位以外禁止车辆停放,公安交警部门对违停行为严格执法。


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道路两侧沿街商户要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严格按照责任书内容做好门前卫生、门前秩序、门前绿化。


五、拒不执行本通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由执法部门依法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处罚。干扰、谩骂、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打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秭归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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