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政策调整,秭归要买房的速看

10-28 14:53   石仙

10月28日起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贷款次数认定标准和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商业银行贷款不再计入贷款认定次数,缴存职工最多可使用两次公积金贷款。


图丨秭归市民之家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秭归营业部新办公区


据了解此次政策是在原政策基础上的调整:一是将原政策中“借款人已有两次及以上购房贷款记录的(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调整为“借款人已有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含异地公积金贷款),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是取消了原政策中:“借款人已办理过1次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无论结清与否,以人民银行的信用报告为准)”的第二套住房认定条件。


经过调整后首套房政策认房又认贷,指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已有两次及以上购房贷款记录,指公积金贷款记录。


如果您对新政策有疑惑,可以拨打公积金咨询电话12329或者前往秭归市民之家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秭归营业部咨询。


秭归营业部咨询电话0717-2881900。


(来源:秭归公积金)

责任编辑:袁楠 值班编辑:周桂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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