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当好“指明灯” 点亮矫正对象新生活

11-23 10:30   陈瑶迦

“他现在完全变了一个人,以前执拗得很,和周围群众关系搞不好,村干部说话也听不进去,现在不仅主动参与村里的公益事业,还会用自己的经历教育大家遵纪守法。”这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到村了解的关于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



明年就满60岁的韩某社区矫正对象韩某,2019年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缓刑一年。只有初中文化的他,每次司法所组织集中学习或者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公众号,他都会认真学习,不仅自己学,还会在村内群众交流群内宣传大家一起学。通过近一年学习教育,变化很大。


韩某家地处半高山地区,当地基本上都是种植玉米,效益不高,现在村里成立了合作社,有乡贤能人回乡种植药材,韩某思想开始转变,种上了中药材。


村里设立非洲猪瘟防控点,韩某主动申请加入志愿者队伍参与执勤;路上有滚落的碎石,他会主动清理,曾经执拗的“独行者”如今变成了支持公益团结的“热心肠”。


据了解,九畹溪司法所坚持教育感化与法治引导相结合,做好引导者,让矫正对象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距离越来越近。今后,将会持续探索社区矫正监管手段,多措并举让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明确身份、端正态度,同时树立信心,创造美好新生活。


(来源:秭归县司法局九畹溪司法所)

责任编辑:罗梅 值班编辑:周桂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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