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1日起,秭归县全面推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
秭归依据相关规定,由农药经营户自主申报,组织人员开展评审。根据全县农药经营门店布局,初步遴选核定17家。目前,核定的17家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报省农业农村厅已审核通过。
推行限制使用农药有利于降低农药使用风险,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下一步,秭归县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强化农药市场监管,督促各定点经营门店严格做好限制使用农药的技术服务、实名购买登记和进销货台账管理,确保农药规范使用。
(来源:秭归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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