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板
开工前说“年底结账”
现在已是农历年底
请按约定,及时支付工资
让民工兄弟们过个好年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触犯了法律
法院就要来找你了!
案情简介
2018年4月至12月,聂某承包了秭归县两河口镇等、磨坪乡等地多项房屋建设工程,期间拖欠了18名工人的工资,目前尚欠共计22.4305万元。嗣后,多名务工人员寻找聂某索要务工工资,聂某藏匿外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2020年1月9日,秭归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报案后开展调查,通过众多渠道联系、责令聂某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但聂某逾期未执行指令,且关闭手机、离开居住地,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报酬。
法院审理
秭归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聂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综合考虑被告人有犯罪前科、坦白等情节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做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聂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说法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欠薪入刑”已久,但仍有许多公司、个人为利益铤而走险,恶意拖欠劳动报酬,法官提醒各位老板:不准把民工当做弱势群体欺负!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六条 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来源:秭归法院)
责任编辑:罗梅 值班编辑:周小雨